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取得或填制时开始,经过办理各项业务手 续、审核、记账、整理、装订等直到归档保管时为止,在本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 和人员之间,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传送和处理的程序。正确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对于提高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贯彻 经济核算制,加强会计监督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凭证的传递,能及时地反映各 项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能够正确地组织经济活动,加强会计监督。为了能够利用会计凭证,及时反映各项经济业务,提供会计信息,发挥会计 监督的作用,必须正确、及时地进行会计凭证的传递,不得积压。由于各项经济 业务的内容不同,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以及办理凭证手续所需要的时间也不一 样,因而各项经济业务的凭证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也不尽相同。
一、确定传递路线应根据各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结合内部机构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满足 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规定一切会计凭证的传递过程,必须经过的部门和 经办人员,借以保证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及时办理凭证手 续,以提高工作效率。
要注意凭证的传递份数和路线的合理性,避免不必要的环 节,以减少不必要的劳动,加快传递的速度。
二、确定传递时间要根据各个环节办理经济业务所需要的时间,明确规定凭证在每个部门和业 务环节停留时间和传递交接时间。此外,还应规定各部门传递会计凭证的种类和 份数。
既要防止因时间定得过紧而影响业务手续的完成,又要防止因时间定得过 松而造成不必要的耽搁,影响凭证的及时传递。会计凭证的传递方法确定以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该认真自觉地遵照执行, 会计主管人员也应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不合理之处, 可以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订。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分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记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
7、记账标记 ;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编制时起到归档时止,在单位内部各 有关部门及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为了能够利用会计凭证,及 时反映各项经济业务,提供会计信息,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必须正确、 及时地进行会计凭证的传递,不得积压。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 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 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 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 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严格遵守会 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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