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微经验 > 经验 > 其他 > 会计凭证应该由谁来整理装订.
装订凭证一般都是以会计为主来完成的,因为出纳把凭证交给会计后,这些凭证就不再回到出纳手中,而且凭证应由会计所保管的,但是在装订的时候,如果工作量大,财务科的人员可一起帮忙装订,所谓“分工不分家”,最后装订好的凭证由会计来保管。
1、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一般是15年。
2、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3、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永久: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年度财务报告。
5、25年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6、5年的:固定资产卡片账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7、3年的:月度、季度财务报告。
8、15年的:其他。含所有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正确的填制、合法地取得和严格地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循环的初始环节,也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对于完成会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及时、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完成情况: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单位内部控制:
(3)加强经济监督,控制经济运行。
会计凭证是多种多样的,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编制时起到归档时止,在单位内部各 有关部门及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为了能够利用会计凭证,及 时反映各项经济业务,提供会计信息,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必须正确、 及时地进行会计凭证的传递,不得积压。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 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 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 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 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严格遵守会 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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