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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更新时间:2023-03-09

1、在我国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在我国不给抚养费被纳入失信多久

  法院生效判决支付抚养费用,若是另一方仍不支付,则相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会导致登记到失信名单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在我国行政拘留可以要求听证吗

  在我国行政拘留不可以要求听证,只有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才可以要求听证。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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