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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合同是指合并双方就合并条件及合并程序达成的合意。合并合同是公司合并的基础和依据,在公司合并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司合并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
1、合并后的公司章程。
2、存续公司的新增股份、新设公司的股份情况。
3、资本和公积金。
4、公司董事的事项。
5、公司职员事项。
6、财产的交接与交接前财产的管理。
7、合并程序及合并日期。
8、合并合同的变更、解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一般是需要由股东大会来进行决议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合并有下列手续:
1、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2、经由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3、股东会决议。要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上报主管机关审批;
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对债权人的通知或者公告;
7、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公司合并不需要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合并后公司的资本相应增加,根据股东的市值占公司总市值的百分比计算。合并前两家公司会对两家公司的市值做出评估然后协商股票兑换比例,比如A公司10股换B公司9股。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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