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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变:
唐承隋制,又有很大发展。除隋朝四科之外,又增加明法、明书、明算三科;俊士、秀才科不久被废,明法、明书、明算科均为录用专门人才而设,因此唐代贡举科目主要是进士、明经两科。
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中,设立的考试科目也很多,主要有进士科、制科、词科等,此外还有明经、三史、明法、童子、武举以及“三舍法”取士等等。宋代的科举制度大体上沿袭了唐代的基本体制,但仍然在某些规则和细节上做了一些调整。
唐代以来,科举制度基本上是一年一科,遇上特殊情况,也有几年一科。宋初的科举时间更是混乱,到宋英宗时期,科举考试被定为 “礼部三岁一贡举”,每逢辰、未、戌、丑年举行,之后的元、明、清历代也沿用此规则。
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复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是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即将称帝,她亲自主持考试,各地精英云集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殿试也由此成为科举的一种常态。从广义上来讲,正式开创殿试制度的是武则天。
什么是殿试殿试,又称“御试”、“廷试”、“廷对”等,是唐、宋、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殿试由内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选拔官员等第。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武则天创制于神都紫微宫洛城殿,所以是从唐开始的。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
中外朝:丞相、三公九卿为代表的外朝官和尚书、郎等皇帝侍从官即内朝官共同执政的现象郡国并行:汉代地方政权,既有郡县制又有名义上的分封制。
中朝即内朝,由皇帝左右的亲信近臣所构成;外朝又称外廷,指丞相、御史大夫和九卿组成的官僚机构。西汉初年,由于历史的原因,丞相多由功臣列侯充任,权力极大他们既能参与制定国家重要政令、辅佐皇帝总管全国政务,又能督察中央百官和地方二千石郡守、王国相。
中国古代的专制制度是君主专制,其本质特点是皇权至上的权力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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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揭示专制制度的本质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又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是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
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结构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存在着一个延续了2000年之久的君主专制的官僚政治体制。这种专制制度,出现于战国末年,完成于秦汉之际,它在2000余年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总的发展趋势是日渐强化和完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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