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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6-13

1、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适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教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法律援助必须要律师吗

  法律援助不一定全部是律师,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不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亦可以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依据:

  1、《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对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法院。

  2、《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3、在什么情况下应终止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过程中申请法律援助对象所申诉的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法律援助行为停止。

  我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4、夫妻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吗

  夫妻离婚可以找法律援助,没有能力请律师或者应诉的时候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填写的资料需要当事人到当地的司法局或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律援助机构自受理申请之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5、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若是生活极其贫困,属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且借贷数额又不是很大的,某些省份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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