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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适用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具有灵活、方便的特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劳动法没有规定几岁可以工作,原则上年满16周岁,就可以工作。因为《劳动法》明文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特殊行业,经过行政审批,则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深圳市2018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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