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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证遗嘱应提供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3-01-17

1、申请公证遗嘱应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公证遗嘱应提供以下材料: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2、公证遗嘱有两份如何认定有效

  如果两份公证遗嘱没有冲突的,两份遗嘱都是有效的,如果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3、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公证机关是我国专门办理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司法行政机关。

  因此,公证遗嘱是方式严格、内容真实、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也可以由公证人员代为记录遗嘱,并由其整理成书面遗嘱后向遗嘱人宣读,在遗嘱人确认无误后,有记录的公证员二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地点和年月日。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公证遗嘱将财产留给情人有效吗

  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因此对于公证遗嘱本身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

  在办理公证遗嘱时,需要立遗嘱人携带以下材料亲自办理: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2)遗嘱中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立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者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正因为公证遗嘱有着严格的程序来保证其效力,因此一般很难推翻,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立遗嘱人没有立遗嘱的能力或者财产属于无权处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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