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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有以下这些:
1、火灾隐患,易燃物品较多,日常工作中应避免火源,并设置消防灭火设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用电隐患,电气设施,线路较多,应注意绝缘及自我防护。
3、物品安全隐患,部分物品存在人身伤害隐患,工作中需强化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环境安全隐患,工作中经常到作业现场,需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并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路线通过。
5、有害因素隐患,危险化学品、煤气、炭粉等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需按安全规程做好防护措施。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5S起源于日本,是指在生产现场中对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日本企业独特的一种管理办法。1955年,日本的5S的宣传口号为“安全始于整理,终于整理整顿”。当时只推行了前两个S,其目的仅为了确保作业空间和安全。后因生产和品质控制的需要而又逐步提出了3S,也就是清扫,清洁,修养,从而使应用空间及适用范围进一步拓展,到了1986年,日本的5S的著作逐渐问世,从而对整个现场管理模式起到了冲击的作用,并由此掀起了5S的热潮。5S是日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修养这五个单词,因为五个单
安全生产四铁是指以“铁嘴”讲安全,培养安全意识;以“铁面孔”对安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以“铁手腕”抓安全,规范管理基础;以“铁心肠”考核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管理和控制。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经济及生产活动的管理机关,按照“管理生产同时管理安全”的原则,在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的经济和生产工作中,同时也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其中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重大事故和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需要上报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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