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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举制度,又称科举、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自己报名参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2、科举的积极作用:第一在政治方面,科举制度大幅度的改善了以前封建王朝的用人制度,使得一些拥有真正才识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各级政府当中担任职务。第二在教育和当时的社会风气方面,科举制度有效的促进了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壮大,使得许多平常百姓家读书的风气盛行。第三在文学和艺术方面,科举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作用,同时进士科重视考察诗词歌赋,也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概而言之,宋代宰相制度大体有五次变动。
第一次是北宋初,宋神宗元丰以前。主要在于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丰五年开始的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恢复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长官为尚书令、中书令和门下侍中。用尚书左仆射、右仆射代行尚书省的职权;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的职权。
第三次是宋徽宗政和年间,蔡京任宰相,自称“太师”,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
第四次是南宋高宗建炎三年,正式以左仆射和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宰相,又将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改为参知政事,为副宰相。
第五次是孝宗乾道八年,又改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照旧。除去中书令、侍中、尚书令的虚称。
皇帝制度是秦始皇创建的用以维护古代最高统治者的尊严和权威的一项政治制度。中国古代皇帝制度即中央集权制度是以皇权至上为核心的制度。
特征:
1、 皇权至上,不可僭越。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在理论上是无所不包的。在通常情况下,国家的一切行政、军事、司法、财政、宗教大权都由皇帝总揽。对中央和地方主要官员的任免、赏罚、生杀予夺大权,也取决于皇帝。
2、 皇帝独尊,王权神化。皇帝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是整个国家机构的核心。
3、 皇位世袭,不可转移。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下,皇帝是法律的制造者,又是宗法制中的家长,形成“家天下”的统治,皇位仅在皇帝一家,“天下”永远是皇帝一家所有。把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宝座,万世一系地传给自己的子孙,是各朝各代最高统治者共同的愿望。皇位继承一般遵循“父死子继”和“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
礼乐制是周代维护封建制度而建立起的文化制度。礼乐制度可以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
礼乐制是周代维护封建制度而建立起的文化制度。周武王灭商后,西周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建立稳定的政治制度,支撑周朝天下的有四大制度:封建制(分封制)、井田制、宗法制、礼乐制。
含义:西周的礼乐制度就是等级制度。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
作用:可以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礼乐制的实施巩固了奴隶主阶级的社会地位,促进了音乐的发展。但它又使乐成了礼的附庸,使音乐成为以礼为中心的模式音乐,并逐渐趋于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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