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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05-17

1、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注意事项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2、二手房过户要的材料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要的材料有:

  本市户籍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以及提交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备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

3、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卖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有一份已公证的委托书;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6、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7、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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