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微经验 > 经验 > 其他 >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规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关系如下:
1、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在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交叉。
3、社会保障法对劳动法功能的发挥有补充和促进的作用,首先社会保障法为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更有利的保障;其次,社会保障法为劳动关系的延续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1、有。
2、根据民法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看出:凡年满16周岁,就可以从事劳动了,至于用工年龄不得超过多少岁,法律只规定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虽然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但是可以适用其他法律如《民法》等。
劳动法规定工资发放的时间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试用期都做了规定,其中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未修改过。但与劳动有关的法律后来出现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微经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 教师节给老师的搞笑祝福语 下一篇: 励志的句子致自己8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