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微经验 > 经验 > 其他 > 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规定

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规定

更新时间:2020-10-28

1、回避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2、回避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微经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 哪种沟通方式属于积极的沟通 下一篇: lo输出指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