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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需每个月重新编号吗

更新时间:2023-07-24

1、会计凭证需每个月重新编号吗

  由工作单位的利润是年结的还是月结决定。

  1、如果是月结,即每月将收入成本费用结转到本年利润里去,那么,每月记账凭证编号重新开始;

  2、如果是年结,即到年底方结转收入成本费用至本年利润,那么,一年的凭证都是顺序编号的,次月的接着上月的使用,跨年才重新开始编号。

2、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方法是什么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编制时起到归档时止,在单位内部各 有关部门及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为了能够利用会计凭证,及 时反映各项经济业务,提供会计信息,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必须正确、 及时地进行会计凭证的传递,不得积压。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 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 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 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 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严格遵守会 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3、会计凭证的格式

  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分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记账凭证的名称及填制单位名称;记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

  7、记账标记 ;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4、会计凭证怎么销毁

  对于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可按规定程序销毁。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在销毁时应办理以下四方面手续。销毁会计凭证须符合的要求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 会计凭证可以销毁。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 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 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也不得销 毁。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一直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对于单独抽出 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对于正处 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企业,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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