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微经验 > 经验 > 其他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为: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九大权利,分别是:
1、悉真实情况权;2.自主选择权;3.身财产安全权;4.交易权;5.法求偿权;6.得知识权;
7、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8.监督批评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9.受尊重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寻求解决的途径: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请求消费者委员会调解;
③向有关部门申诉;
④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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