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等7个方面。
2、准予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其他纳入收入总额的收入。
3、准予扣除的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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