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微经验 > 经验 > 其他 >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条件是什么
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担保人可以是发行人以外的他人,如政府、信誉好的银行或举债公司的母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的种类有
1、按是否记名
(1)记名债券:在公司债券存根簿载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等其他信息。
(2)无记名债券: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不记载持有人的姓名。
2、按能否转换成公司股权
(1)可转换债券:债券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股票的债券。
(2)不可转换债券:不能转换为发债公司股票的债券。
3、按有无特定财产担保
(1)担保债券:以抵押方式担保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主要是抵押债券。按抵押品不同,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和证券信托抵押债券。
(2)信用债券:仅凭公司自身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抵押品作抵押担保的债券。
4、按是否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资信状况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
(2)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该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的审核机构是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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