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科学消费从小抓起,依法维权从我做起。
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加强宣传引导,提振消费信心。
放心消费,诚信先行,依法维权。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全市消费维权工作。
消费者剩余又称为消费者的净收益,是指消费者消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这些商品的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实例:比如一个人要买一件商品,他愿意花费最高的价格是10元,但是商品标价是8元,消费者剩余是就是他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于商品实际价格的差,即为2元。
消费者维权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据此可知,商家应以诚信为本,提供的商品的质量状况应当与自己宣传的相符,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对于因商家恶意经营行为造成消费者损失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得到加倍赔偿,要求商家承担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责任,金额不足万百元的,商家应赔偿五百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微经验,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 我们都是消费者播出时间 下一篇: itunes恢复功能在哪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