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微经验 > 经验 > 美食 > 美国是如何做到三权分立呢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军队最高统帅,总统的重大提案或政策必须经过国会的通过才能有效; 国会是立法机构,其包括众议院和参议院,对总统据有弹劾的权利,通过的法案必须经过总统签署才能有效; 最高法院是最高的司法机构,最高法院院长由总统任命,一任命便是终身,可以判定总统或者国会的某项行为违法或违宪。
三权分立最早是由英国的洛克提出的。
洛克是近代自然法学派中的第一个明确提出三权分立思想的人,后人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相互制衡的政治学说。三权分立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最早实现三权分立的国家是美国。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参众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三权分立,是西方一种关于国家政权架构和权力资源配置的政治学说,主张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相互制约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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