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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审查起诉是否必须逮捕

更新时间:2023-05-28

1、移送审查起诉是否必须逮捕

  移送审查起诉是必须逮捕的,对于在侦查期间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提起公诉以后,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否需要重新对适用逮捕的情况进行审查,法律没有作出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93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2、检察院审查起诉40天正常吗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40天作出决定是正常合法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3、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为什么会延期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延期的原因是因为案情比较重大、复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4、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吗

  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5、重新审查起诉期限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是指之前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而从侦查机关再次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之后的时间起算审查起诉时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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