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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官制度的演变

更新时间:2023-03-07

1、选官制度的演变

  1、先秦:从夏朝到春秋,选官主要按爵位;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地主阶级改革,才重视按军功授爵。

  2、西汉: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

  3、南北朝:九品中正制,按照“中正”所评品级决定官员奖惩,反映了世家大族(士族地主)的垄断地位。

  4、隋唐: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产生了科举制。

  5、宋元:北宋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实行糊名法,录取名额大增。

  6、明清:实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严格限制,为君主专制培养了忠顺奴才,但严重制约了中国科技、思想的发展。

2、社情名义反映制度的意义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一种方式。

  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

  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这是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参与民主决策。

  扩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的重要资源。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在作出决策前,决策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也是公民积极参与决策的过程。

  公民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等方式向政府反映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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