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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辩护权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6-17

1、法律规定的辩护权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欠款未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款未还的法律规定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自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关于自首的有关规定,针对犯罪分子在其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有关罪行的,属于自首行为。通常针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司法部门可以实施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对其的处罚。其中,对于犯罪较轻的行为,可以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针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如果如实供述出司法部门还没有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可以以自首论。如犯罪嫌疑人都不具有以上两款规定的自首情况,但是如实供述出自己罪行的,则可以从轻进行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有关罪行,避免了其他特别严重后果事情的发生,则可以减轻对其的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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